好久没更新,所以一更就来篇猛的。一向都很鄙视标题党的我这次也不得不取了个哗众取宠的题目,目的是引起大家的重视,因为真的不是开玩笑。
美国,加拿大,中国还有其他好多国家,其税务系统都是都对该国居民在全球范围的收入进行征税。话虽是这么说,但是过去实际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此也滋生了很多可以通过跨国操作进行逃税漏税的机会。美国大佬率先于2010年颁布了《美国肥咔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 FATCA),透过海外金融机构提供改机构内美国人的账户信息,使美国国税局能掌握美国纳税人的海外资产及收入情况,进而达到敦促美国人诚实申报纳税及追讨欠税的双重目的。
而从明年开始实行的CRS,则是一个即将席卷全球的”肥咔法案”。
(A) 名词解释
OECD: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是由35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所以走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路线的中国不是其成员国。
G20: 20国集团,是一个国际经济合作论坛,中国是其中一个成员国,G20的第11次峰会刚在杭州举办。
CRS: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共同申报准则,是OECD因应G20要求所制定的一套金融机构尽职调查和申报的标准,以打击个人和企业跨国逃税漏税以及转移利润的行为。参加国家/地区通过签署《多边税务行政互助公约》(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 – MCAA),同意未来将依照共同申报准则 (CRS) 每年进行自动税务资讯交换 (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 AEOI) ,主要针对对象是在本国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外国人/非居民。
根据OECD所公布的文件,截至2016年7月26日,第一批一共有54个国家和地区将于2017年底前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著名的避税天堂如百慕大,处女岛和开曼群岛都在此名单上。第二批一共有47个国家将于2018年底前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其中包括中国(含香港),加拿大和瑞士。
所以,随着CRS的实行,全球肥咔的时代就要到来了。
(B) CRS 对居住在中国境内居民的影响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凡是在中国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个人和企业,都需要额外填写一份文件,声明是否为中国税收居民或者非居民。若被确认为中国税收居民,账户信息将不会被金融机构与其他国家交换。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外籍华人或者已经获得外国居留权,或者在境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根据所在国法律已构成当地税务居民的,都属于中国国税总局所公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中的“非居民” ,因此账户信息会被交换。对于居住在加拿大的中国侨民来说,这又会影响到每年的个人税务以及海外资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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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2017年1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账户,金融机构则会根据账户内的金额进行不同程度的尽职调查以确认账户持有人的税务居民身份。对于账户内金额折合100万美元或以上的高净值账户,所采用的尽职调查措施将会更加严格,包括对账户经理的咨询和确认手续。
(C) CRS 对居住在加拿大境内居民的影响
CRS在加拿大的实施日期是2017年7月1日,各大金融机构将会按照共同申报准则 CRS 规定的程序对新账户或已经开立的账户进行税务居民身份确认的尽职调查并向CRA报告所有非居民的账户信息。
对于如何定义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CRA有一套极其复杂的评定标准,请参考过往文章进行更多了解。
所以说,以后钱还是提现放床底下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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