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之前发表的 《不是开玩笑,全球查税真的杀到来了!》一文中写到,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凡是在中国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个人和企业,都需要额外填写一份文件,声明是否为中国税收居民或者非居民。对于外籍华人或者已经获得外国居留权,或者在境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根据所在国法律已构成当地税务居民的,都属于中国国税总局所公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中的“非居民” ,因此账户信息会被交换。对于居住在加拿大的中国侨民来说,这会直接影响到每年的个人税务以及海外资产申报。而对于2017年1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账户,金融机构则会根据账户内的金额进行不同程度的尽职调查以确认账户持有人的税务居民身份。对于账户内金额折合$100万美元或以上的高净值账户,所采用的尽职调查措施将会更加严格,包括对金融机构客户经理的咨询和确认手续。
加拿大方面,早在2013年联邦国会就公布了一项杜绝国际逃税计划 (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并为加拿大国税局 Canada Revenue Agency (CRA) 提供$3,000万加元的额外资金支持和更加强大的查税工具,用于打击各种违反税法规定的逃税行为。尤其是针对没有按照规定披露指定的海外资产的加拿大人,例如在外国银行中持有现金账户,不动产,非居民信托和外国公司的股份的加拿大人,将会是 CRA 重点调查的对象。
自动税务信息交换 (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 AEOI) 和 CRA 严打逃税双管齐下,将从以下这六方面的具体措施直接影响到加拿大的金融机构和纳税人。
首先,加拿大正在与更加多的国家签定双边税务协定 (Tax Treaties) 和税务信息交换协议(Tax Information Exchange Agreement – TIEA),以便获取更多的加拿大纳税人的海外资产信息,并增强加拿大对于这些海外资产收入进行征税以及处罚违规行为的能力。
第二,CRA 成立了专门的海外资产监管部门 (Offshore Compliance Division),聘用将近100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专职人员,致力于调查和追踪加拿大人海外税务违规和逃税的行为。
第三,从2015年1月开始,加拿大的金融机构需要向 CRA 报告每笔 $10,000加元或以上的转进和汇出的国际电子转帐(“EFT”)的详细信息。
第四,CRA 通过开展一项名为“审计办公室信件”的活动 (Office Audit Letter Campaign),已经开始有目的性的向一些重点关注的纳税人寄出“提醒”他们申报海外资产的信件以及详细列明了不做海外资产申报的各种处罚。
第五,从2015年7月开始,CRA 开始对加拿大金融机构进行强制性的风险评估审计,以确保这些金融机构所收集的客户信息符合 AEOI 的相关规定。2018年,加拿大正式实行 AEOI,意味着 CRA 将会自动获得加拿大人在海外所拥有资产和收入的全部信息。
第六,CRA 同时也推出了“海外资产举报计划” (Offshore Tax Informant Program),鼓励民众踊跃举报加拿大人海外持有资产和收入以及违规逃税的信息,并根据所提供信息的价值提供不同程度的奖励。
所以说,情况是及其严峻的,但 CRA 也有一项“坦白从宽”的政策 – 自愿披露计划 (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让纳税人可以对海外资产进行自愿补报从而免除更高的惩罚。
文章的最后,附上关于个人海外资产申报的一些基本须知。如果您有兴趣对海外资产申报进行更加详细的了解,欢迎联系我进行咨询。
什么是海外资产申报
所谓的申报,就是填写一份叫做 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 的 T1135 表。申报并不表示要为此进行纳税。申报的目的在于,将来由这些资产所产生的收入,都应该纳入当年的个人全球收入而进行缴税。
哪些人需要申报海外资产
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只要拥有超过总额 $10万加元海外资产的加拿大税务居民,都可能有申报 T1135 的责任,包括个人和公司。所以注意了,申报海外资产并非只是特别针对新移民的规定。
哪些海外资产必须申报
- 国外银行存款,汇票,商业票据
- 国外公司股票 (如拥有海外注册公司 10% 以上公司股权则需填写 T1134 表)
- 国外公司或国外政府发行的债券
- 互惠基金投资组合里所包含的国外股票或债券
- 国外信托资产
- 国外房地产(非个人自用,或非用做商业运营的)
- 国外购买的人寿保险计划
- 其他一切会产生收入的资产,和购买属于必须申报范围内的海外资产的权利,如国外期货合约等
哪些海外资产不需要申报
- 用做个人用途的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字画收藏,珠宝等
- 用于商业运营的房产
- 海外注册公司的股票以及欠款(T1134)
- 存放于政府注册账户内的国外股票投资或债券,如RRSP, TFSA, RESP, RDSP等
不报或者迟报会有什么后果
申报截止日期与个人报税截止日期同为每年的4月30日。对于新移民来说,则可以等到登陆后的第二个税务年才提交 T1135 表申报。
- 如未能够按照规定申报海外资产,纳税人会受到$25每天,最高$2,500的罚款,再加上这些海外资产所产生收入的税款以及利息。
- 如果是有意识的漏报,为每月罚款$500, 最多可罚至$12,000。
- 接到税务局的追讨申报通知书仍未申报者,罚款高达每月$1,000,最多可罚到$24,000。
- 超过24个月逾期不报者,罚款将按照5%的海外资产成本额来计算。
- 如果是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纳税人将面对 $24,000 或是相当于他们所虚报或漏报的海外资产市场价值的5% (两者取其更高值)的罚款。
最后要强调的是,海外资产申报并不是只要第一年申报了就可以一劳永逸的,只要在一年当中任何时候拥有超过$10万加币的属于需要申报范围内的海外资产,就需要在当年报税的时候提交这个海外资产申报表格。
关于如何填写 T1135 表申报海外资产,建议向专业的会计师进行咨询,因为当中还牵涉到填报数额,汇率换算,以及如何做好长远的税务规划将海外资产合理合法的转移到加拿大这些更复杂的问题。
若阁下对此文章或者税务规划有任何问题,欢迎在底下给我留言或者联络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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